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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15 [来源]:学工处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全教育的通知

编号:2018008

各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18年4月8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18年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7日晚各班级组织班会,统计返校率。

二、放假前要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冒险涉水、过河、过桥,不到水边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外出注意交通安全,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危险山体并做好安全措施,要谨慎使用明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三、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辅导员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辅导员及时向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汇报。

四、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五、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六、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电火锅、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多开展体育锻炼,同时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卫生无保障食品。

八、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九、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为便于学生紧急事件时联络,现将湖北商贸学院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假期值班安排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4月5日

李翠景 15927654885

4月6日

成家睿 15623379982

4月7日

李玉莹 13016436181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