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等文件规定,我校依法组织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代收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现将参保及代缴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湖北商贸学院2026年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15日